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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疫情影响,许多企业都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,特别是餐饮、住宿等各类店铺的经营者,不仅要面对营业收入的减少,还要承受高额房租的支付压力。有的企业投入大笔资金进行店铺装修,结果因为疫情一直没有开业。作为店铺的承租人,能否以疫情为由主张减免租金呢?
从法律上讲,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均由法律约束力,承租方应当按约定支付租金。如果逾期支付租金,是要承担支付违约金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。但由于新冠疫情属于不可预见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突发事件,系法律上的不可抗力情形。如果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,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困难,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履行方式、期限和价款等内容进行协商变更。
所以,如果因疫情影响,导致承租人营业收入明显减少、资金周转困难,此时仍按租赁合同履行付款义务,对承租方来说显然是不太公平的。此时,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提供相关证据,证明其经营因疫情收到较大影响,并申请适当减免租金或延长租金,从而将损失降至最低。
疫情之下难免会产生各种纠纷,只要大家能够互谅互让,合理合法解决问题,就能共克时艰,共渡难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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